同志者的确认似乎不是太难,只要在不同程度上对相同生理性别的个体产生**、性行为的人可以被看作是同志者。
同志是否属于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目前仍有争论。D**-4和ICD-10已将同志从疾病分类中删除,而我国CCMD-2-R中仍将同志列为性行为障碍的一种。CCMD-3工作组对同志的调查正在进行之中。现在,多数精神科医生依然赞同“同志是一种精神疾病、心理障碍或性行为障碍”的观点,理由通常有以下几点,试分析如下:
1、在人群中,多数人是异性恋者,而同志者只占极少数,所以他们是病态。即:少数即为病态。
其实,依据统计学标准来判断正常与病态,经常会出现问题。以智商为例,智商过低或过高者都是少数人,智商过低是异常,而智商过高者则是正常人,甚至是天才。右位心、左利手、AB血型者是少数人,但他们不被看做是病态。世界上每个人的相貌、个性是独一无二的,也未被看作是病态。那么,有什么理由仅只因为同志者在人群中占少数就被看作是病态呢?
2、同志者的性行为与人类繁衍的生殖目的相违背,故为病态。
异性恋者的性行为可以引出妊娠、生育的现实结果,毋庸置疑。异性恋者从恋爱到结婚,在心理上仅是为了生孩子吗?完成了生育任务的夫妻为什么还要过性生活呢?他们这样做的内在驱力是什么?显然,从根本上说,他们是在追求获得性**、性心理的享乐。同志者虽然不能通过同性性行为生育后代(这倒是有利于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但他们同样在追求获得性**和性满足,在这一点上与异性恋者并无本质的不同。异性恋者非生育性的性行为也同样违背了生殖的目的却被视为正常,同志者为什么就被认为是病态呢?
3、同志者的性心理、性行为模式不“标准”。
同志者给我们描述的他们爱慕同性时的心理反应和感受与我们异性恋者完全相同,所不同的仅是,在性指向(sexual orientation)方面,同志者指向同性,异性恋者指向异性。在性行为方面,同志者所采用的所有性行为方式,除无**/****外,均可见于异性恋者。据调查,人们的性行为方式花样繁多、因人因兴趣而异。异性恋者之间**/****者亦有之(23.8%,男同志者为10-51.5%,引自张北川着《同**》120页、122页)。因性行为本无固定标准模式可言,同志者的性行为也就无所谓是否“标准”。
4、同志者心理活动的其它方面可能存在异常。
这是前来就医的同志者给医生留下的印象。确实,社会公众不能理解、接纳同志者,有时包括同志者本人在内,这给同志者带来心理上的压力、烦恼和痛苦,甚至可能使他们憎恶自己、仇视社会,使他们不得不求助于医生。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自我接纳,则不会有上述痛苦。E. Hooker(1957年)曾对30名未曾就医的男同志者与30名同样年龄、智商和受教育情况的男异性恋者进行了配对研究,结果是在心理健康的评分方面二者之间没有区别。其它一些较为严格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同志现象与个体的智力水平、内在心理特徵及人际关系功能没有直接的关系,无法以这些方面能力的强弱来区分同志者与异性恋者。
D**-3-R 将“精神障碍”定义为:“在某个人身上发生的临床上明确的行为或心理上的综合症,与之相关的有现实的苦恼(痛苦的症状)或无能(一项或多项重要功能的损害)或有着明显的导致死亡、
疼痛、伤残或严重失去自由的巨大危险”。显然,精神障碍的定义、标准不适合于同志者。此外,同志者在心理活动的自我整体性、与现实环境的统一性及个性稳定性方面也未受到其性指向的损害。
5、同志是违反道德的疾病行为。
依照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同志是不合乎道德的行为。其实,何止是同志,异性恋者之间的诸多性行为,如婚外恋情、卖淫嫖娼等,都为中国传统道德所不允,却不被诊断为精神障碍。毕竟,医学诊断与道德判断有着本质的不同,其界限需要分清。否则,医学诊断就会被“滥用”,而一切都用“道德”来衡量,也会重犯“泛道德主义”的错误。如果违反道德规范就是疾病的话,婚外性行为和卖淫嫖娼就应与同志一同被诊断为“疾病”,并得到医生的矫治。
6、对同志进行疾病诊断是中国特色。
与近年来“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不同,同志现象本身不是中国文化的产物,也非从国外进口的“舶来品”。同志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同志不是中国特色。将同志问题医学化、进
行疾病单元诊断的首先是外国人而不是中国人。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描述同志现象时并没有把它当做是“病态”。同志是精神疾病的观点在西方历史上曾统治了大约一百多年的时间,但近几十年来,经过对同志进行大量科学研究,这一观点已被否定,故D**-3和ICD-10已将同志从疾病分类中删除。如果我们把保留同志的疾病诊断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话,那只能说明我国的精神医学工作者对同志现象的认识仍停滞在国外几十年前的水平上。
综上所述,我个人的初步看法是,同志是一种少见的自然现象,而不是病态。当然,同志人群本身又是一个庞杂异质的群体,其中包括许多不同的亚群,难以一概而论,需要今后严格定义、细致分类进行较大样本的深入研究。我相信,重视和开展同志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必将是有益于同志者和社会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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