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袖之好”一说源于《汉书·董贤传》:“贤常与上(汉哀帝)卧起。尝昼寝,偏籍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为了不惊醒所爱的人而自割袍袖,文中怜爱之意呼之欲出。但是许多对同性恋不甚了解的人以为,同性关系相对异性关系来说,仅仅是肉体的满足,而情感的成份并不重。1987年Testa, Kinda和Aronson所做的调查中很清楚地证明这是先入为主的偏见。研究者告诉360个异性恋被调查对象一对配偶的情况。有时这对配偶被描述成同性关系,有时这对配偶被描述成异性关系,除此以外别无不同。结果这对配偶被描述成异性关系时比这对配偶被描述成同性关系时在爱情和相互满意方面获得更高的评价。从这个研究中可以看出偏见的存在,因为在两种情形下这对配偶的其它情况是完全一样的。美国诗人惠特曼在《草叶集》等作品中写下了无数感人的爱情诗句,流传千古,但事实上他原先的表达都是在歌颂同**情,只是在付印前为出版方便才把“他”改为“她”。对于同性恋者来说,表白他(她)们的爱与承诺是一对配偶的重要里程碑。
《战国策·魏策》有这样的记载: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龙阳君钓了十几条鱼,可是却很伤心。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就把第一条扔了。现在我受宠于你,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很多,有朝一日我就会象第一条鱼那样被扔掉。“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何不早告诉我?”于是发布命令如有人在魏王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就满门抄斩。当时统制者利用权势玩弄俊男很少有不移情别恋的,魏王这一颁布命令足见其用情专一。
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有一首歌颂历史上著名同性恋者安陵君与龙阳君的《咏怀诗》中写道:“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愿为双飞鸟,比翼作翱翔,丹青着明誓,永世不相忘……”这位西晋名士将此诗名为“咏怀”,诗中真情自然流露并不亚于描写异性恋的作品。
元代林载卿《诚斋杂记》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士人潘章与王仲先从相见到相爱到情同夫妇,甚至同死的事情。他俩合葬的墓冢后来还长出一棵枝叶相抱的树,可谓死后仍相爱如故,贞诚感天。这个故事与梁祝化蝶及孔雀东南飞有异曲同工之妙,谁又能说他们之间无真情实意呢?
同性恋者之间同样也可存在嫉妒与因爱成恨的感情。《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由于失恋而污辱对方的故事。“王韶昔为幼童,庾信爱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郢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踏肴馔,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酬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由此可见同性恋除了对象转变为同性以外,其余一切用情方法、过程、满足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毫无二致。
晏子是春秋时期最智慧贤明的政治家,他主张爱护人民,反对暴政,在历史上留下了极好的声誉。《晏子春秋·卷八》中则记载了他如何说服景公宽待同性恋侍卫:“景公盖姣。有羽人视景公僭者。公谓左右曰:‘问之,何视寡人之僭也?’羽人对曰:‘言亦死,而不言亦死,窃姣公也。’公曰:‘合色寡人也,杀之。’晏子不时而入见曰:‘盖闻君有所怒羽人。’公曰:‘然,色寡人,故将杀之。’晏子对曰:‘婴闻拒欲不道,恶爱不祥,虽使色君,于法不宜杀也。’公曰:‘恶,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将使抱背。’”这是中国史载上第一例有关同性恋的记载。侍卫冲破阶级界限,敢于爱上景公;景公在贤臣的劝诫下,接受了侍卫的同**情,两人沐浴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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