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形婚”,就是形式上的婚姻。李丹(化名)1981年出生,是一名女同志,在大连有一份稳定工作,有一个相处已经7年的女朋友,感情较为稳定。她自己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但这不是她想要的,婚内觉得和老公的性生活是一种痛苦,既伤害了对方,又害了自己。现在她离婚了,希望能发展“形婚”,要求另一方也是gay,保持婚内生活独立,不牵扯各种利益关系,目的就是为了父母,为了减少自己的社会压力。
专家点评:同志选择“形婚”的目的,无非就是掩人耳目,减少自己的心理压力。如果双方都是同志,都接受形婚的话,这种无性婚姻倒是谁也不伤害,大家都有好处。
但是,正如李丹的第一段婚姻一样,如果对方不知道你是一名同志,这对自己是一种折磨,对对方也是一种伤害。我们说,婚姻是亲密关系的法律形式,其基础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对方隐瞒自己同志的身份,这种结合不能称之为婚姻。
同时,胡慎之并不提倡“形婚”。他认为,向世人隐藏秘密会很痛苦。按照李丹的说法,因为社会压力而选择“形婚”,而事实上即使有了“形婚”也未必就没有压力。社会对同志的态度已经宽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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