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与现实生活
文章分类:形式婚姻 发布时间:2010-02-03 阅读: 1426
由于对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形式婚姻也分好几种。比较常见的是“夫妻”双方保持朋友关系,平时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在逢年过节或家中有事等需要同时“出镜”的情况下,双方才一起出现。也有像正常夫妻一样,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但是可以带各自的伴侣回家。有的人想要孩子,“夫妻”双方会事先约定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后代。还有一些同志者只是希望用婚姻的形式告诉外界他/她是一个“正常”人,他们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离婚,因为很多人歧视同志者,但离婚者基本不会被看成是同志者。形式婚姻的双方都清楚,所谓结婚不过是对家人的一个善意的谎言,是对世俗偏见的无奈妥协,所以有些人干脆连结婚证都不要,只是举办一场婚礼,让周围的人以为他们结婚了,而他们在法律上依然是单身。
但是,不管如何形式。在亲朋面前,都需要有个共同的家——房子,以及房中的家具电器等,这就要涉及到婚前的经济利益。双方花出去的钱到底该如何分配,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这会成为双方矛盾集中的地方。所以,先小人后君子,“夫妻”双方在互助伊始,要把这些问题摊开来,有必要时,求助法律,生成合法协议。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这是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兴起的一种男同志和女同志的互助婚姻模式,也就是一个男同志者和一个女同志者举行婚礼,组建家庭。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而实际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他们不过是借助婚姻的形式,抵挡外界的压力,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爱的自由。
在异性恋占主流的社会中,同志者往往被扣上“有病”、“变态”、“畸形”的帽子,得不到大众的理解和尊重。常常有父母得知子女是同志者后悲痛欲绝,或求助医生,或诉诸暴力,或寻求其他“偏方”,想尽办法试图改变孩子的性取向。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使绝大多数同志者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而是小心地扮演着异性恋者的角色。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影响非常大。在这种文化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宗接代,不仅仅是社会对个人的要求,更被融入到与个人道德紧密相关的“孝道”中。西方国家的同志者很多选择不婚,而在中国如果不结婚,会被周围的人认为不正常,招来很多流言蜚语。在社会和文化不认可同志,又逼人一定要结婚的情况下,男同志者和女同志者互相帮助,组成形式婚姻,似乎是目前情况下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