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同性的非同人士,有一部分认为同性间的爱情更“纯洁”。
当然大多数支持同性情的人,是从普适的人权出发,而并非是因为他们认为同志者的爱情更“纯”。
为什么看上去更“纯”呢?
呵,有一个数字:中国同志离婚率接近于零。
听说台湾地区有同志离婚的。所以只能是接近于零,毕竟台湾也是我国土嘛。其实,说同性情纯是不难理解的
因为在中国大陆,根本没有所谓同志结婚的法律。因此,同志爱情通常不会像普通男女爱情一样。涉及不到七大姑,八大姨,也比较难涉及到公婆关系,妯娌问题,还有比较敏感的经济问题。虽然说同志爱情里也有些讲究门当户对,相貌相近,体格互爱,01互配。但由于基本上同性处于地下状态中,由于在没有被发现前,这样的爱情主要只是两个人的问题,纯爱情状况,双方极少会有公开的利益纠缠,越是这样,越觉得“甜蜜”。
古人常说:妻不如(妾)窃,妾不如偷。为什么现如今,很多人第三者,理直气状的说自己和对方才是“真正的爱情”。道理就在于此。
的确,和发妻在一起也要和她的利益在一起。和情人偷情就不同。在没有撕破脸以前,他们的爱情是纯正的爱情,没有柴米油盐,没有宫庭“斗争”。只是下了班找个床,或找个宾馆,学校,公园互谈“人生”呀,“理想”呀,“相见恨晚”呀等等,而且,说到各自的现任老公或老婆,不由得悲从中来,互掬一把“同情的泪”。这样的爱情,能不更“纯”吗?
我不是把同志和婚外情相提并论。只是都属于“地下情”这一点有些相似性罢了。“危难”之中见真情嘛。正是因为同志的爱情来得艰险和不易,所以同志爱得更苦也更甜蜜些。爱情的敌人不一定是危难,也可能是平淡。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可不是我说的。小学生也已经明白了这话的意思了。同性者们在中国不用担心,我们进不了这个坟墓,所以我们的爱情还大多比较“纯”。
不过,要我说,这个纯,不是纯“情”的纯,而是纯“粹”的纯。如果真有如同男女们一样可行的婚姻给我们,我们也不可能像神仙一样“永结无情游”。比同性规律更强大的,是爱情和婚姻的规律,我相信同性婚姻不可能有免疫力。不过还好,这一点,在国家把婚姻坟墓给我们造好以前,无法证明。
再说说,为什么在反同的人那里,他们为什么觉得同性更“滥”呢?我没查字典,按我的理解,滥就是:多得不得了。
我先来举个滥的“反例子”,是异性恋里的杰出代表例1:原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庆普4个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柜中,有着记录其每次跟女人发生性关系全过程的日记本95册,每隔几页用纸包卷的则是与李庆普发生性关系的女人的毛发。办案人员统计,李庆普收集的女性毛发多达236份。不知这够不够叫“滥”。我想,这应该是据不完全统计吧。
例2:淡出人们视野已久的“大虫”罗德曼近日动作频繁,他正在忙于推销自己的新书《我本该死之人》(ishouldbedeadbynow),还搞出诸如假扮僵尸之类的噱头,令人不禁折服于他制造新闻的能力。《纽约邮报》今天对这位花太岁进行了一次专访,让我们听一听“大虫”在远离nba之后的心声——
问:张伯伦说他曾经跟2万个女人上过床,你怎么看?
罗德曼:他简直是头牛,算起来每天要跟4个半女人睡觉,这太疯狂了,也太荒唐了。
问:那你自己呢?有多少个女人?
罗德曼:也就2千个而已。
为什么我没有举同志比较滥的例子,因为我要上班了。而且同志也是人,异性恋,同志中,总还有些人属于极品。不是人人学得了的。要用滥来指同性,肯定也站不住脚。异性恋者一样非常优秀。所以,这不是同性特有的问题。没法比较。非要比的话,还是比比哪个更纯些吧,滥就不比了吧。加油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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