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与财产公证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0-11-21  阅读: 183
XH与财产公证

最近,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其中主要就婚姻中的一些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些规定,这在社会上引起不少反响。议论的焦点集中在:婚前贷款买房和父母出资买房,只要登记在个人名下,都作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这让一些为房子或以有房子为条件而结婚的人很是恼-火!同时,这也说明现在中国人的婚姻中,房子问题越来越普及,也越来越突出!

最高法解释的内容,被大家解读为,是在保护有钱人的利益,而伤害了相对弱势一方,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按这个新解释,有房子的一方,离婚时会对财产享有更多的权利,也避免一些为房子而结婚的骗婚行为的产生!但是有利必有弊,新的司法解释,将导致这样的现象不可避免的发生:原来是财产多的一方,怕因婚姻失败而失去过多财产,都要搞个婚前财产公证。现在呢?反过来了,财产少的一方,会因为害怕婚姻失败导致空手而归,就会要求做婚姻财产分配的公证,而另一方则可不愿意了!颠鸳倒凤,变成了翻云覆雨!哈哈,有趣得紧!

今后谈对象,不仅仅问对方:你有房子吗?而是要追加一句:你的房子愿意分我一半吗?愿意咱就去做公证,不愿意咱就拉倒!于是乎结婚最重要的标志,不是扯结婚证了,而是改为扯公证书了!没有公证书,俺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以前结婚仪式中,最重要的是新人互送礼物,以后结婚仪式看来很可能变成,要想和俺结婚,请出示你的公证书,来表明你对俺的爱吧!!这的确很是让人难堪!!!这不是逼着人家把伟大的爱情物质化吗?本来可以不计较的财产问题,因此将成为婚姻生活的头等大事了!公证处可有钱赚了!~~~~~~~~

这还没完,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夫妻买房,还不能将房产记到个人名下,否则也会属于个人财产。谁要是不愿意把父母资助的房产,用两个人的名义登记,基本上就可以断定他是不想好好过日子啦!另一方也只好撕破脸皮,质问一下对方到底还爱不爱我?!爱我就把我的名字写上,或者再跑一趟公证处!否则,咱现在就离婚吧!

哈哈,如此一来,估计中国的离婚率和不婚率将上升很多百分点,这也算为计划生育工作,间接地做出了很大贡献吧!公证处的门槛也将会被踩平!

我不反对保护个人财产的做法,对靠婚姻而占有财产的人,也很不赞同,甚至于鄙视他们!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试图靠婚姻取得财产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是为了爱情或需要,才步入婚姻的殿堂。而且他们都会极力避免把婚姻关系过于物质化的倾向。但是新的司法解释,似乎只强调了保护个人财产权,打击了一小部分人,却让大多数人们陷入一个尴尬境界,不得不把物质因素放在了感情的前面,否则,一旦婚姻失败,他们的利益就会遭受巨大损失。那么他们的权力如何才能得到保障那?!总不能结了几十年的婚,最后连房子毛都沾不上吧?!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实际很简单!是你司法解释更人性化一点那?还是让大家都去公证那?司法解释人性化一点,那么就要为婚姻的弱势一方,设置一些保障条款吧?!比如,真实婚姻了几十年,难道房子就没有我的一点份吗?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让大家都去公证,看起来是似乎是法律意识的全民普及。但是这样的法律普及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这不是普及,而是逼迫!毕竟大家不是天天看法律的人!

好的法律是为人人服务的,而绝不是人人为他服务的!!!!

推荐会员

  • 未婚 自由职业者 12000~20000元 联系Ta

    诚心寻找

    28岁 178cm 景德镇珠山区
  • 未婚 工程师/技术员 8000~12000元 联系Ta

    uid:

    32岁 176cm 乐山市中区
  • 未婚 程序员 8000~12000元 联系Ta

    花花

    25岁 177cm 深圳宝安区
  • 未婚 公务员 8000~12000元 联系Ta

    locak

    28岁 180cm 上海青浦区
  • 未婚 教师 2万~5万元 联系Ta

    大烯烯

    34岁 175cm 深圳福田区
  • 未婚 会计师 3000~5000元 联系Ta

    Yeesun

    33岁 171cm
  • 未婚 市场/销售 8000~12000元 联系Ta

    Gary

    32岁 170cm 成都锦江区
  • 未婚 企业中层管理 8000~12000元 联系Ta

    知网

    33岁 180cm 南京
  • 形婚家园网 版权所有©2005 桂ICP备17008383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039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83号
  • 微信扫码,进入微信版
  • 手机扫码,进入手机版
  •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