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涉及的法律问题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0-01-20 阅读: 1597
问题1:私人的婚前财产是否要做公证才会得到法律保护?那是否每件东西都要去做公证?还是主要物件做公证?
答:不是一定要公证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只是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及婚后财产各自所有也可以,公证的效力在于避免将来可能的纠纷,公证之后,就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财产公证一般是针对大件或者价值较高的物品,一般小件不值当。
问题2:是否可以通过协议“不要孩子”?
答:不可以;即使签定了这样的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生儿育女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的权利;简单的说,所有涉及财产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协议受到保护,财产可以约定的很详细;而关于是否要孩子,是否“必须过”或者“避免性生活
问题3:法律规定债务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协议各自承担,则需要披露协议给第三方才可承认是私人债务;问题是,倘若一方没有说,或者是债务人一口咬定不了解此约定,是否两个人就必须一同承担?如果协议中约定负债人赔偿婚姻另一方的话,在法律中是否也不予支持?
答:正确。按照协议办理,如果债务人一口咬定不了解此约定,那么债务人赔偿后,可以按照协议再追偿;
”等等,都无法通过协议来约束;因为这些都可能直接与法律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