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道德名义棒喝“同性恋酒吧”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5-01-20 阅读: 152
近日,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普遍可及和人权”。我想,这一主题下主要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加强对防艾的宣传教育,一是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人格歧视。而事实上,自艾滋病病毒被发现以来,歧视就伴随着它一起流行。特别是对“同性恋”感染者,倍受一些人的指责。
有关专家表示,国际国内防艾经验证明,“同伴教育”的效果非常好,可有效降低其HIV感染率,有助于抵御艾滋病毒从同性恋人群向普通人群蔓延,从而造福整个人群。然而,由于社会的歧视误解、各部门的偏见冷漠、资源的捉襟见肘等因素,令“同伴教育”的推广比较艰难。
何谓“同伴教育”?有资料介绍,它是指同性恋人群中的志愿者对同性恋者进行关于如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和教育,安慰和关爱同性恋艾滋患者,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给予他们重新生活的力量。
自1991年始,我国卫生部门便对同性恋群体的艾滋病进行干预,推行了“同伴教育”。90年代初,重庆TT酒吧正式成为我国首家安装安全套发放机的“同性恋酒吧”。业内专家评价称,“重庆此举开了全国先河”,“中国针对同性恋群体艾滋病干预走出的积极一步”。此后,全国许多大中城市也相继推出了“同性恋酒吧”,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干预效果。
但遗憾的是,这种以“鼓励戴套交易”的干预行动,往往被公众视为“承认性交易合法”、“不道德的性行为”,因而使得“同性恋酒吧”常常处于尴尬之中。云南大理拟推出“男同性恋酒吧”的新闻甫出,也即遭到少数网友的棒喝,认为这是政府为其提供的“*平台”。
更好地关怀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利,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宽容和理解。“同性恋”既然客观存在,那么对“男同性恋酒吧”的宽容也不应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