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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而胡言的王怡

作者:一路同形更新日期:2015年4月06日
不知而胡言的王怡

 最近,演员孙海英声称同性恋是犯罪,这种愚昧的言论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那个号称"知而不言是一种罪"的王怡也来凑这个热闹,在天涯社区上把一篇题为《同性恋:罪与权利》的旧文重新贴了出来。如果说这篇文字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它提示了孙海英事件的本质:驱策孙海英发出那种"仇恨言论"的,正是宗教。

  和王怡以往的风格一样,这篇文字充斥着转弯抹角的蒙昧和自相矛盾。而且特别转弯抹角。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后有一票同情同性恋的"自由主义者"围追,前有一帮反对、仇视同性恋的"主内的兄弟"堵截,两方的情绪都不能得罪太多,否则在哪边都混不下去。正因为如此,这种转弯抹角的蒙昧言论比孙海英的直白言论更值得剖析和驳斥。

  在王怡的整篇文字最根本的荒谬在于,他的"同性恋不道德"的观点没有给出任何论证。为什么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因为圣经说它是不道德的。为什么圣经说它是不道德的,它就是不道德的?因为圣经说它是不道德的,所以它就是不道德的……尽管王怡没有费力气这样反复回答(或者称之为不回答),这仍然属于一种"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的方式表达的。不错,这就是信仰的本质,也就是拒绝证据。这一本质在这里显得特别荒谬。

  这也就是王怡使用那个美人和丑人的类比的荒谬之处,把同性恋比作丑人,近乎一个循环论证:因为他是丑的,所以不能说他是美的;因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所以它不能称之为道德的(即它是不道德的)。既然同性恋等于不道德等于丑,所以它当然不是美。既然它不美,它当然不能说成美的。"公共知识分子"、"意见领袖"的逻辑竟然真的可以如此不堪。

  王怡后来在回帖中还说:"'同性恋是天生的',是一个知识论上的神话。而且这个神话并不能为同性恋的朋友真正提供安慰和勇气,反而加重了他们的挣扎和内心的苦难。换言之,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神话。不过这是我的认知和立场,但我并不是专家,所以我不打算在这一点上继续辩论。"

  贴个标签,然后立刻说,哎呀,我不和你辩了,这是相当**的回答。倘若科学证据是"神话",那么拒绝证据的信仰(美其名曰"我的认知和立场")简直可以称之为"疯话"。你能指望一个被宗教(而且是一种特别愚昧的派别)蒙心的所谓"公共知识分子"说出什么有逻辑、有证据的话呢?

  王怡的总体手法,是常见的苦肉计——先把自己打扮成有罪的,再去指责别人所谓的"罪"。在"放下身段"之后,王怡说"婚姻是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上极少数普世性的价值、传统和基本的社会制度。也是政治国家对于一种个人行为的法律上的加冕和命名。我的意思是说,基督徒也不赞成对一个同性恋者的任何外在的行为强制,因为性关系是道德性的,不道德的性关系显出来的,是一个人的内心苦难,而不是对社会的外在损害。因此不应该是治安性的。但是当同性恋者进而要求这个社会将他们的关系"合法化",要求他人在道德上和法律上将他们的同居关系称之为"婚姻",也就是要求一个道德性的加冕的时候。我基于基督徒的立场,在公共政策上将坚决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任何可能性。我甚至认为这也是对我的一种观念强制"。

  这段绕来绕去的话其实很简单,王怡想说的就是三条:1、一夫一妻制的异性恋婚姻是绝对的价值;2、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对他的伤害。3、同性恋是不道德的。这也是整篇文章他想表达的。

  尽管王怡用了"普世性"的说法,他想表达的其实是"绝对性"。正如他在后面所说:"但我们一定承认,道德是一种普世性的价值,道德一定有一个超越性的标准"。那么,倘若王怡生活在奴隶制时代,是不是他也要出来说奴隶制是普世价值,倘若他生活在封建制时代,是不是也要说君权神授是超越性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这种绝对道德难道没有进步的可能性?正如我们在下面将要提到的,即便是在圣经中,道德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发生着变化。

  即便只是稍微了解一点人类学的知识,一个人也会知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并非唯一的婚姻形式,而且更不是绝对的。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群婚制,这些婚姻形式都存在,而且在世界的一些地方,前者甚至还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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