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同志组织同性婚姻不会合法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5-01-23  阅读: 82
没有同志组织同性婚姻不会合法

从法律角度上讲,此事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道理是显然的,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的实质为一男一女依“一夫一妻、自由结合和当事人平等”的原则缔结的民事契约行为。换句话说,同性恋情侣首先不具备结婚的资格,即使他们在家人和朋友的见证下举办一种非官方注册的形式婚礼,也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

我的兴奋点在于,可以看到同性恋情侣勇敢地站出来,敢于在公众和媒体面前大方宣示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勇敢让人动容,也狠狠地扇了无数躲在暗处却自愿与异性结婚的同性恋一记耳光。

他们这份勇敢对于中国同性恋法律进程尤其重要。

在西方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主要阻力在于来于宗教和政治保守派的联合抵制;在红色中国,来自宗教的阻力相对较少,除了单一的政党体制和来自家庭“传孙接代”与“父为子纲”的压力之外,中国同性恋法律进程的主要阻力还与东方人相对含蓄民族性格有关。

长期以来,大批同性恋者选择了隐忍和透明的生活方式,他们往往不得不隐藏自己的真实所想,身处无边黑暗的生活中却不思改变,让他们站出来从事同志权利事业,或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大声疾呼,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究北京前门这一事件来说,它的伦理学或社会学意义,是远大于法律科学的意义的。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个体在法律演变中扮演的角色,因为法律进步有时往往是从一个很小的社会事件点燃的。比如,2004年,一对普通的女同性恋情侣因自己的结婚诉求遭到政府的拒绝,她们先后向南非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提请诉讼,在宪法法院胜诉的第2年,尽管南非并不如荷兰和西班牙等国家民风开化,但南非国会还是通过了同性婚姻法律。

前门两对同性恋情侣的做法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人宣称了他们和中国3000万同性恋者是活生生存在的,但我恐怕他们的行动很难引发一种多米诺效应,这一事件和李银河指责赵本山侮辱同性恋是一个道理,它们都主要立意于噱头以及与媒体的互动,引发一定范围的热议。

换句话讲,中国的同志运动其实尚没有真正展开,目前仍处于一种严重分立和高度自发的积蓄式阶段,而真正制约其喷涌式或跳跃式发展的瓶颈在于,中国官方许可下的同志社团的真空,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建议。

正如中国那句老话说的:一根筷子容易弯,十根筷子坚如铁。只有形成了同志自己的社团组织,同志群体才有名义进行公开集会和游行,并与歧视同性恋的报道、广告或机构进行正面交锋。

而未在官方注册的民间组织,不仅在法律性质上身份模糊,它们举办的活动不仅无法得到官方的支持,而且组织者往往要么畏手畏脚无法实现预期目的,要么提心吊胆于来自城管、公安乃至安全部门的干扰。

同志组织,是同性婚姻立法进程的马达!毫不夸张地说,若没有60、70年代在石墙骚乱后在各国纷纷建立的同志战线组织前身,和几十年里不断涌现的成千上万的同志组织,同性婚姻将永远是望梅止渴的乌托邦。

前段时间曾与一民间机构的义工谈话,在谈及同志社团时,我询问他为什么他们的组织没有考虑过去民政部申请注册,他说我们都明知会失败,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我尊重他的想法,也承认中国的民政部很可能会以所谓时机不成熟或其他理由拒绝组建社团的申请,但凡事若不身体力行就大打退堂鼓,是幼稚的。

究民政部民间社团申请的基本程序来说,一般拟申请的社团首先应具备名称、住所(办公场所)、法人代表、不少于10万的启动资金(全国性组织)和完备的组织构架和组织章程。

其次,社团在申请前必须寻找到合适的主管部门,我个人认为中国要组建自己的同志组织,最恰当的主管部门应该是中国妇女联合会或卫生部。前者统筹中国家庭婚姻事务,后者负责全民医疗健康,同志组织的成立不妨以维护同志人群身心健康和艾滋病宣传为由提出监管申请,成功的几率显然会大些。虽然我知道大部分同志很反感将艾滋病与同性恋挂钩的做法,但在艾滋病在中国迅速蔓延的强大压力下,官方或许很乐意看到一个由同性恋组成的自发的社会组织的存在。

这也是法律出身的我,能对不断涌现的中国同志权利斗士们所能给予的,最前瞻性的方向性建议,跳过同志组织这一环节直接诉求同性婚姻的实现,无疑是缘木求鱼。

我的第二个建议是开展中国婚姻法合宪性的学术和民间讨论,这也是西方各国的普遍做法,因为人人平等是几乎所有国家的近代宪法共有的法律价值之一。

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婚姻法仅仅保障异性恋情侣的结婚权的做法,与宪法赋予的平等、公平的法律价值相违背。婚姻法在法律效力等级上次于宪法的现实,给予了同性恋人群可据此质疑婚姻法违宪的可能。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目前并无专门处理一般法违宪的宪法法院,“宪法司法化”进程也相对缓慢,尽管如此,开展婚姻法违宪的学术和民间讨论也是极具开创性的作为。

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可以由同志网站或网站联盟出面公开向社会有奖征稿、邀请理论学界人士举办研讨会,或在媒体的陪同下由同志情侣因注册结婚被拒为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法院是否立案,相信都会引发婚姻法合宪性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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