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受惊的异性恋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4-11-14 阅读: 48
某些基督教团体活用大家“懒得看长文”、“法条太复杂搞不懂”的习性,严重扭曲伴侣盟推动的“民法”修正草案,混在一起说修法会导致纯男孩多P,试图引起恐慌。事实上,草案分“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三套,现在只有“婚姻平权”一读通过,另两个草案还进不了议程。
“民法”就“婚姻平权”一直在做修正,在1985年前,“民法”亲属编规定结婚后妻子财产规丈夫所有,这严重不平等被修正了。去年年底删除“民法”第1009条和第1011条,增订第1030条之1条条文,修正了“夫债妻还”或“妻债夫还”的不公平现象。这些修正都是基于宪法第7条:“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同性恋有结婚权,为何会毁掉异性恋婚姻?这是两码子事吧!说修正后导致纯男孩多P,把台湾带往“毁家废婚”境界。唉,这简直太看不起台湾人了!还是觉得异性恋们很好被吓被呼咙?“刑法”第230条规定得清清楚楚:“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 交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第983条也规定近亲不可结婚。制造恐慌前,也该先认真看一下台湾的法律吧?
此外,“民法”规定年满20岁为成年,伴侣盟“婚姻平权草案”中,针对第973条:“男未满17岁,女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提议修为:“未满17岁者,不得订定婚约。”第980条:“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修为:“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把婚约最低年龄跟法定成年更近,是切合现况的修正,却没被注意到。
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才能让孩子们在正常的两性关系中成长和发展”,这论调有待商榷,一个是婚姻制度,一个是关于孩子的教养方式跟成长环境,不能画上绝对等号,否则这社会也不会有那么多被丢弃、家暴,甚至被纯男孩待的可怜孩子们了。美国Fine Brothers制作公司拍了一系列“Kids React To”视频,是5岁到13岁孩子们对各种议题的反应,11月3日的主题是“Kids React to Gay Marriage”(孩子们对同性婚姻的反应)。认为孩子会被“同性恋有结婚权”伤害而紧张的大人们,要不要花16分钟参考看看孩子们是怎么想的呢?
真的关心这议题,请用点时间阅读修正草案,别让自己以被惊吓的方式得到错误资讯,然后跟着瞎紧张。一个美好婚姻跟家庭的维系,在于双方付出跟努力,怎会毁在同性恋有结婚权?那些要维护婚姻制度的宗教团体,最该关心的是高离婚率吧!因为圣经里对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制的坚守,着墨最多的是异性恋不准离婚。与其以曲解恐吓来反对同性恋拥有结婚权,把心思花在宣扬异性恋婚姻的美好,致力于降低离婚率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