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呼放行同性恋社团

文章分类:情感故事  发布时间:2014-09-13  阅读: 127
国内高呼放行同性恋社团

中国数家同性恋NGO致信全国112所“211工程”院校校长,呼吁关注校园同性恋群体权益,放开校园同性恋社团注册的限制。

  同爱网负责人向小寒称,2013年教师节,他们曾致信湖南省20多所高校校长,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今年若仍未得到回复,或采取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了解学校是否会在社团注册、选修课设定等方面对同性恋话题设置壁垒。

  这份公开信提及校园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状况并不乐观,校园欺凌、歧视普遍存在。

  公开信引用了一份同性恋NGO的调查报告,421名学生参与了该调查。77%的参与者曾遭到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校园欺凌现象。约44%的参与者遭到过同学或老师对其语言上的攻击;以及收到来自他人的“善意”提醒,如希望其注意自己的行为或形象。5%的参与者曾遭到同学的敲诈、勒索,严重威胁到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向小寒称,针对校园同性恋群体,首先需要实现的权益保障是允许涉及同性恋的学生社团合法注册。

  目前高校虽未明文禁止成立同性恋社团,但落地困难重重。向小寒介绍道,中国高校的同性恋社团大多处在地下活动状态,无法注册;由于无法注册,社团在开展活动、申请场地、纳新、经费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

  2006年中山大学批准成立的“彩虹社”是国内第一个成功注册的关注同性恋现象的学生社团,曾引起不小轰动。一年后,“迫于各种压力,学校不希望名誉受损”,彩虹社没能通过审查,转入“地下”。

  向小寒等人还认为,中国大陆高校教科书中污名化同性恋,传递错误的同性恋知识的情况严重。

  2014年8月,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对大陆高校中涉及心理学、心理健康教科书的内容进行调查。在统计的近百本教材中,只有42本教科书含有同性恋内容,其中超过40%的2001年后大陆编著的教科书仍明确认定同性恋为病态;50%仍主张将同性恋治疗成为“正常”的异性恋。

  而2001年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名单中剔除,表明同性恋不再被视为疾病。

  向小寒称,虽然对校方回复并不抱有太大希望,但致信高校校长将是未来维护校园同性恋群体权益的方式之一,“总有一天会有所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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